为进一步深化“践行价值观 争当排头兵”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竭诚“为天下儿女尽孝,为社会家庭分忧”,不断提升为民服务形象,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切实履行职能,竭诚为社会分忧。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以收养“三无对象”优抚孤寡老人为主,将多余床位面向社会接收“代养老人”,为服务对象和社会分忧。
二、加强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以廉洁、勤政,高效为标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严肃查处对服务对象生、冷、硬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灵活、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三、提高行政能力,严格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养老服务政策规定,收费标准,入住程序。不得在规费内再立项收取服务对象费用,做到依法行政、依规收费、优质服务、诚信为民。
四、强化主体责任,严守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确保供养对象关爱和幸福感。
五、实施亲情服务,视老人为亲人。深入探索“医养结合”机制,实施亲情服务,对供养老人若患疾病的,院方与子女或亲属实行联动服务,在子女或亲属不能及时看望的情况下及时送老人入院就诊,绝不会因亲属不在,延误老人送医治疗时间,使老人病情恶化。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17-4212847、421276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