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为民服务质效,提高群众满意度,创建服务型、效率型婚姻登记服务窗口。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婚姻登记,确保登记合格率及出证准确率达100%。
二、提供优质服务。所有的婚姻服务按照自愿的原则开展;保持良好的仪表、仪态,按照规范的服务用语和礼仪接待来宾、接听咨询电话、文明办公;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耐心讲解,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即时办理;开展预约服务,为方便因特殊原因无法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前往办理婚姻登记的,登记机关实行预约登记。预约电话:0717--4220186。
三、加强政务公开。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17---4212847
四、严明工作纪律。加大对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责任教育,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和变相收费,坚决惩治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现象。
五、加强保密工作。严格遵守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制度,不泄露婚姻登记信息,保护个人隐私。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17-4212847、421276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