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水平,打造人民质监为人民的高效廉洁服务环境,现公开承诺如下:
一、全体质监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实施意见和枝江市委八条要求,加强部门作风建设。
二、牢固树立““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的理念,运用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的网络平台,信息记录动态更新,可实时查询。
三、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定期发布; 制定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违法者共同依法实施惩戒;对本地区存在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四、在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第一”主题创建活动,在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履约守信”主题创建活动,在窗口行业开展“人民满意”主题创建活动,在企业中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经营示范店”等活动。
五、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持讲政策、讲规范,严禁随意执法、多头执法、变相执法等问题发生,切切实实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各种违规和严惩各种执法犯法的行为。
六、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无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窝点和市场。
七、转变作风、提高素质。严禁工作不实、落实不力、作风飘浮等问题发生,扎扎实实地增强工作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及时解决老百姓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
监督电话:0717-4213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