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胡桂柏、王小波)为了进一步做好玛瑙河河道采砂及堤防管理工作,有效防止玛瑙河河道乱挖乱采现象反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玛瑙河河道采砂和堤防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枝府办发[2013]65号)的有关规定,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清除玛瑙河河道堤防上用于采运砂石的上堤道路,并由办公室于2013年12月4日发出公告,督促玛瑙河堤岸各砂石场业主和有关个人在2013年12月15日前自行清除放在堤防河滩上的砂石料等物资,凡逾期不清除的,将强行清除。采运砂石的上堤道路清除后,未经市河道堤防管理部门批准又修建上堤道路、堤段水利工程设施的,依照法规由相关部门从重从严处理。 |